万亩高山草场冬景壮美 “中国慢城”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******
中新网宁德1月11日电 (马启晨)深冬季节,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的鸳鸯草场上,万亩天然草场犹如金色海洋,微风吹拂,金黄“波浪”荡漾;周边山峰巍峨挺拔,低矮草山绵延起伏,壮阔美景尽收眼底。
鸳鸯草场连绵起伏,如翠绿丝绸。 袁镔 摄“冬日的景色也特别好,很壮观!”趁着周末假期,来自宁德市区的刘女士带着家人自驾到鸳鸯草场一睹草场冬日风姿,“之前都是夏天的时候来游玩,没想到冬季的风景也这么美。”
鸳鸯草场绿草绵延。 袁镔 摄走进鸳鸯草场,碧空澄净如洗,散落在草场各处的“网红”打卡地、星空露营区、精灵驿站等星罗棋布,构成了一幅五彩斑斓的美丽画卷。作为南方最大的万亩高山草场,鸳鸯草场被誉为“南方呼伦贝尔”,平均海拔1000多米,相继建成玻璃滑道、精灵驿站、儿童嬉趣区、文化景观长廊、观光轨道小火车、游客服务中心酒店等项目,吸引大批游客观光体验、打卡拍照。
2021年10月以来,柘荣县启动创建鸳鸯草场国家AAAA级景区工作,进一步改善环境面貌、提升功能设施、提高服务质量、完善制度措施。2022年12月29日,柘荣鸳鸯草场景区获批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,这也是柘荣首个国家4A级景区。
深冬季节的鸳鸯草场荡漾着金黄的“波浪”。 柘荣县东源乡 供图柘荣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林发余表示,未来鸳鸯草场景区将充分发挥国家4A级景区的示范带动作用,吸引更多客流,稳步推进柘荣文旅深度融合发展,满足游客从“景点旅游”到“全域旅游”的体验式转变,提升全域旅游发展活力,助推“中国慢城”建设。
坐落在北纬27度的柘荣县,是福建省首个“中国长寿之乡”,旅游资源丰富,风景名胜众多,先后荣膺“中国十佳生态养生旅游福地”“首批最美生态旅游目的地”“首批十佳健康养生旅游目的地”等称号。
柘荣县城郊乡靴岭尾村倾力打造“中国剪纸第一村”。 马筱璐 摄近年来,柘荣县以创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暨“中国慢城”建设为引领,做大做强“中国慢城、长寿柘荣”旅游品牌,并制定了系列实施方案及发展规划,加快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。目前,该县已培育出13个金牌旅游村,全域旅游“一城三区”(即“中国慢城”和茶药康养区、文化风情区、生态乐游区)雏形初显。
该县城郊乡靴岭尾村倾力打造“中国剪纸第一村”,建成剪纸展示馆、剪纸主题立面改造、剪纸主题乐园等;富溪镇建设商贸历史文化特色街区的“大众茶馆”、手工作坊;楮坪乡洪坑村打造“烽火·西竹岔”红色旅游基地,集纪念、教育、旅游、休闲、观光、娱乐为一体的现代红色旅游热地,并推出“烽火·西竹岔”红色文创品牌。
柘荣县乍洋乡溪口村百福广场。 柘荣县乍洋乡 供图一个个金牌旅游村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,柘荣乡村旅游及全域旅游焕发新活力。当地官方表示,2022年柘荣全年预计接待游客223万人次,同比增长15%,国内旅游收入16.5亿元,同比增长16.7%。
柘荣县还依托独特的“福文化”资源,深入挖掘“福”文化品牌内涵,实施柘里有福“福”文化赋能工程,将“福”文化与全域旅游、文旅产业融合,增添全域旅游新动能。
第四届中国·柘荣马仙信俗文化旅游节,歌舞《采茶舞曲》。 柘荣县融媒体中心 供图该县精心策划“福”文化精品线路,推出主题鲜明、丰富多元的“祈福”“寻福”文化旅游线路,开启愉悦的“福气之旅”,开展马仙信俗文化旅游节、游氏仙姑祈福文化节等活动,吸引众多游客参与,带动“福”文化传播;依托乡镇特色“福”乡俗文化,建设“福”文化主题公园等,为村民提供一个休闲景观、文化体验、康体娱乐为一体的公共空间。
林发余表示,将大力发展“福”文化,赋能文旅产业发展,进一步增强游客感知柘荣独特“福”文化魅力的同时,为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。(完)
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****** 近日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发布。《意见》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,并就强化审判职能,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,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,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。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,对于防病治病、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。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,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、司法解纷选择不足,案件类型集中、保护覆盖不全,审理周期较长、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。《意见》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,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,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,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,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,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。 《意见》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: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,《意见》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,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、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,实现“能判、愿判、敢判”,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,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。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,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。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,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,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“商业秘密”保护外,多了一道“专利保护”的选择,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“强心针”。同时,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,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,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。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。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,《意见》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,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、有序竞争的秩序,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、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,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。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,《意见》出台后,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:首先,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,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。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,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,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,是属于个人的,需要精准识别。可以说,区分“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”和“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”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。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,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,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,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。 其次,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、技术性。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,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。对司法部门而言,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,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。 再次,应当完善配套制度。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,对中医药而言,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,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如建立商标、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、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,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,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。 最后,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。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。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,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,进行专利布局,实现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标准逐步产业化,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,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。 (作者:邓 勇,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)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,9语种权威发布 |